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的規定,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決定自2010年4月22日起,對原產于美國、歐盟、俄羅斯和臺灣地區的進口錦綸6切片征收反傾銷稅,期限為5年。商務部為此發布了2010年第15號公告(詳見附件1),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自2010年4月22日起,對原產于美國、歐盟、俄羅斯和臺灣地區的進口錦綸6切片(稅則號列:39081019),除按現行規定征收進口關稅外,還應區別不同的供貨廠商,按照本公告附件2所列的適用稅率和下述計算公式征收反傾銷稅及進口環節增值稅。
反傾銷稅稅額=完稅價格×反傾銷稅稅率
進口環節增值稅稅額=(完稅價格+關稅稅額+反傾銷稅稅額)×進口環節增值稅稅率
征收反傾銷稅產品的詳細描述詳見本公告附件1。進口經營單位在申報進口本公告附件1中所述產品時,商品編碼應填報39081019.91。
二、凡申報進口錦綸6切片的進口經營單位,應當向海關提交原產地證明。如果原產地為美國、歐盟、俄羅斯和臺灣地區的,還需提供原廠商發票。對于申報進口錦綸6切片時不能提供原產地證明,且經查驗也無法確定貨物的原產地不是美國、歐盟、俄羅斯或臺灣地區的,海關按照本公告附件2所列的 反傾銷稅稅率征收反傾銷稅;對于能夠確定貨物的原產地是美國、歐盟、俄羅斯或臺灣地區,但進口經營單位不能提供原廠商發票,且通過其他合法、有效的單證也無法確定原生產廠商的,海關按照本公告附件2所列相應 或地區中的其他公司適用的反傾銷稅稅率征收反傾銷稅。
三、有關加工貿易保稅進口原產于美國、歐盟、俄羅斯和臺灣地區的錦綸6切片征收反傾銷稅等方面的問題,海關按照海關總署令第111號和海關總署公告2001年第9號的規定執行。
四、對于實施臨時反傾銷措施之后進口原產于美國、歐盟、俄羅斯和臺灣地區的錦綸6切片已經繳納的反傾銷保證金,按本公告規定的征收反傾銷稅的商品范圍和反傾銷稅稅率計征并轉為反傾銷稅,與之同時繳納的進口環節增值稅保證金一并轉為進口環節增值稅。上述保證金超出按本公告規定的稅率計算的反傾銷稅及相應的進口環節增值稅的部分,進口經營單位可自2010年4月22日起6個月內向征收地海關申請退還;不足部分,不再補征。
特此公告。
附件:1.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公告2010年第15號
2.錦綸6切片反傾銷稅稅率表
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